第37章(1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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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真的假的?”孟凛还有点不信。
沈确确实没有骗她,点点头道:“真的。和我八岁时做的差不多。”
剩米饭加水放点盐和味精,煮开后就差不多是这个味道,不难吃,就是有点腥。
孟凛:“……嗷。”
她就多余问。
美美吃了一顿,丧尸牙口好,蟹壳直接咬碎,又鲜又脆,好吃!
临出发前,还得正经洗个澡。
就这些天的强度,别说会出汗的人类了,死了三年的干尸也是一身臭味。
孟凛还用那个桶,沈确用水盆泼,硫磺皂切两半,一人一尸都从头到脚狠狠搓了三遍。
就是否要更换交通工具,一人一尸还进行了一场认真的讨论。
沈确认为四轮老头乐虽然现在还能开,但内部的电气结构复杂,随时可能坏,之后的行程她们不可避免地要往城市范围走,而老头乐主要存在农村,万一坏了很难找到更换配件。
而且这台车用的是汽油,虽然她在工具屋旁找到了吴铁英挖的储藏坑,坑里有两桶20升的汽油桶,这些汽油品质还行,但毕竟是三年前的陈货。
汽油的稳定性远不如柴油,在车上放置桶装汽油,危险程度不亚于摆着一颗炸弹。
相较于里程极其有限的电车,双人自行车虽然速度慢,但更易维修,可持续性强。
孟凛则认为:换,一定要换!
首先,老头乐好歹是台四轮车,还有电,她们的旅途品质将大大提升;其次,储物空间多了,能装的物资也就多了,她完全可以通过零元购攒到置换房车需要的物资,而且葫芦也将得到自己的专座。
至于危不危险,能不能持续,要她说都末世了,还用在意那个吗?
车坏了大不了就地换成自行车,也来得及,桶装汽油不安全就少带点,沿路再找呗。
双方辩手经过一通五魁首六六六式的激烈辩论,终于达成了意见一致。(如果不一致,大小姐就赖在地上打滚)
终于能坐上四轮车了,孟凛欢欢喜喜的收起行李。
沈确独自去了工具屋。
吴铁英改装这台车的时候,应该已经决定留下来,这台车不是为她们两人准备的,但她的改装不可谓不用心,汽油、储备电池、充电系统,一应俱全,车辆也保养得随时可以出发。
她在工具屋里还找到了一箱改装的模型枪和钢.弹,三十米内,精度误差不超过五厘米。
沈确拿走了一把双管霰.弹.枪,一盒手搓子.弹,其他的就留给后来者。
在车上放置好蓄电池和太阳能板,沈确坐到了无线电台前。
戴上耳机,打开电源,在高低起伏的滋啦声调整频钮,拿起手呼:
“长城,这里是孤狼1-1,完毕。”
“…滋…滋滋……滋……”
“长城,孤狼1-1,我途经范围未见幸存者。坐标格Zulu 359,完毕。”
“滋………到。”
……
沈确回到木屋时,门口已经摆满一堆行李。
孟凛逐一介绍:“这个,我们带来的,笋干,我吃的,猫玩具,呼噜喜欢。”
这些沈确都能理解,但,“铁锅就不用带——”
孟凛拒绝:“要,有锅气!”
在这住这么久,她对很多东西都有感情了:“球拍也要!”
羽毛球拍是在仓库找到的,带娃间隙里沈确陪她打过几回,好玩的,以后她们沿途驻车露营的时候还可以打。
“还有这个,我也想带走。”
孟凛抱起装着野草莓的花盆,再不久果实就要熟了,她也想尝尝草莓的味道。
最终,行李装满了大半后备箱,与铁英莲妹告别,关上木屋的门窗,留下双人观光自行车。
背着大铁锅的老头乐,再次踏上了旅途。
副驾上,孟凛腿上放着收音机,翻动着手里的地图册问:“我们,今天进城?”
“嗯,不进中心,从边上绕一下,看看能不能找个房子落脚。”
孟凛叼着笋干点点头:“有很多东西,要买!”
收音机里:“张小乐解决了房间里的丧尸,到处翻找物资,这大别野光是卫生间就比她以前的出租屋还大,卧室里,她脖子上戴着十条项链,手腕两只大金表,十个手指头戴满宝石钻戒,对着镜子傻乐,不由想到了‘打土豪,分田地’……”
孟凛也跟着:“嘿嘿。”
她的口语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,五个字以内神鬼莫辨,五个字以上偶尔嘴瓢。
她觉得这要归功于这台收音机里的朗读小说,毕竟听说读写,听是最重要的,之前学得慢,就怪沈确这个闷葫芦,不过她的口音也产生了一点变化,现在听起来不太像南方人,像AI人。
阳光正好,车窗透着风,孟凛听着小说,闭目养神,突然:“不对啊。”
“?”沈确看她一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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