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1章(1 / 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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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姑娘,也就是张爱菊的外甥女,找了个城里的对象。
家里是开商铺的,听说家底儿不薄,这次足足给了一万的彩礼跟置办婚礼的钱呢。
张家陪嫁过去的嫁妆花了五千,也是从这一万里面拿的。
剩下的五千就风风光光的办个婚礼,到最后唐明强跟张大姐两口子还能落下两千块钱。
反正是女婿家里出钱,唐明强跟张大姐都挺舍得花的。
所以平时不愿意让张爱菊过来占便宜,这回也舍得给她下个帖子了。
让张爱菊过来,一个是炫耀炫耀,以后好作为亲戚之间的谈资。
二个嘛,听说江家有钱了,这关系自然是可以拉拢拉拢的。
他们也想看看张爱菊到底发迹到什么程度了,值得别人专门过来跟他俩说。
张爱菊平时也不爱回娘家,他们也不爱跟张爱菊接触,这都好一阵子没见了。
就是腊月的年礼,还是江河送来的呢。
想想,该有一年没见到张爱菊了,张爱菊这变得他们都认不出来了。
打过招呼,唐明强就跟屋里喊,叫张大姐出来。
张大姐就等着闪亮登场呢!
她今天嫁闺女,喜气洋洋地穿了一件大红色的呢子大衣,是她女婿孝敬的,听说要八十块钱呢!
寻常人一个月的工资了!
一听外头说张爱菊来了,张大姐赶紧把门帘一掀就钻出来了。
眼皮儿还没抬起来看人呢,装模作样地先在自己大衣的衣角上摸了两下,整理了一会儿衣服,才缓缓抬头。
“哎呦,爱菊来……了。”
张大姐脸上带着得意的笑容僵住了,因为话还没说完就看到了张爱菊身上这金光灿灿的一身。
要说张爱菊的品味嘛,那的确不咋地。
可是架不住人有钱了呀,什么好东西都敢往身上放。
卢苗苗坚持帮张爱菊搭配了衣裳,但张爱菊还是执着地加了一些配饰。
这会儿张爱菊身上穿的的到膝盖的大衣——驼色的双面呢大衣,一看就比张大姐身上的贵多了。
脖子上呢,围了一条大红色的围巾。
下半身穿的是最时兴的保暖裤,看着黑压压的不起眼,可是里面是带毛的。
脚底下踩着的是皮靴。
卢苗苗给她挑的,高度到脚踝上方一点,看着显腿长。
然后张爱菊还特地给自己配了个闪闪发光的皮包。
就是那种人造革的,后世觉得这种皮包不值钱。
可是这会儿这种人造革还是最时髦的面料呢,金属的拉链配件也比寻常妇女背的那种布包要好多了。
关键是,张爱菊脸上还挂着一副金色边框的墨镜。
这也是刚才为啥有些人还认不出来她。
实在是大变样了呀!
托了江绍平的福,江家现在用的东西,那都是紧跟羊城跟京城跟沪市的时尚潮流的。
张爱菊的品味嘛,虽然有那么一丝丝的让人难以言喻。
但是奈何村里就喜欢这种啊,这穿着,一看就贵气!
大衣!大红色的围巾!金光闪闪的皮包跟墨镜!
那这架势瞅着就厉害。
张大姐的脸立马就拉下来了。
今天她嫁闺女,头一个出风头的肯定是她呀。
这张爱菊怎么回事儿?
以前来身上穿的都是什么旧衣裳,也不是说没有好的。
听说他那个大姑子江绍芬喜欢买好衣裳,有时候也给张爱菊一些。
可是因为张爱菊体型高壮,一般穿不下江绍芬的衣服,所以通常穿起来都觉得有那么一丢丢的难看。
不合身嘛!
可今天这一身怎么弄的?一看就不是江绍芬以前穿衣服的风格。但是又觉得格外的合身。
关键是富贵啊!
张爱菊假模假样的把亮晶晶的墨镜摘下来,呵呵笑道:”大姐,姐夫,恭喜啊!今天是小莹出嫁的好日子,恭喜了!”
张大姐哼哼两声,那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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